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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附属芦江书院初中部2020年秋季七年级招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芦江书院


初中部2020年秋季七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2020年北仑区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浙江师范大学附属芦江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秋季七年级招生简章,现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1. 柴桥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2. 春晓、梅山、白峰、郭巨街道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在柴桥街道拥有有效房产的,凭拆迁协议、父母有效房产和户口簿到我校现场确认报名,组合安置的货币安置项需占50%以上。

3. 申请地段生:北仑区户籍,父母在柴桥街道拥有有效房产(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2020年起,我校不再录取大榭户籍申请地段生。

4. 非北仑户籍申请积分入学的借读生和符合青年北仑政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5. 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参照《2020年北仑区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招生计划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芦江书院中学部2020年秋季七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级,270名学生。


报名时间及办法

6月4--6日

9:00—

17:00

北仑区户籍生家长通过“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

6月9--10日

9:00—

17:00

非北仑户籍申请积分入学的借读生报名。(报名方式同上)

6月16日

完成所有报名资料信息核验,核验结果通知家长,完成招生管理系统相关报名数据修正。

6月18日

8:00--

16:00

完成现场补报名,并完成招生管理系统相关报名数据录入。


录取办法

1. 地段生按序录取(具体排序见《2020年北仑区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当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校可录取学生数时,按序依次录取;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我校学位余额数时,则先按落户时间先后(指学生户籍),再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学生,满额为止。后续顺序位报名的学生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则由区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学生户籍在报名时间要求之后至8月31日之前迁入的,若地段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 非北仑户籍申请积分入学的借读生按《2020年北仑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公告》执行。借读生按申请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当积分相同时,有有效房产的优先。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同类靠后原则,优先录取未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

3. 按《2020年北仑区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要求,2020年我校申请地段生招收比例控制在计划招生人数的3%,当招录完成地段生后若学位余额不足招生计划的3%,则根据实际学位余额招收。申请地段生参加民办学校报名,则不再享受申请地段生资格。2020年起,我校不再录取大榭户籍的申请地段生。


咨询地点和联系方式

针对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以到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借读生还须随带积分证明。

1. 现场报名咨询

地段生:6月6日 (9:00—16:00)

借读生:6月10日 (9:00—16:00)

地点:芦江书院初中部三楼教务处

2. 现场补报咨询

补报时间:6月18日(8:00--16:00)

补报地点:芦江书院初中部三楼教务处

3. 联系方式0574—86068932

4. 公众号: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芦江书院

2020年5月25日




附:浙江师范大学附属芦江书院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芦江书院(以下简称芦江书院)位于柴桥街道学子路8号,是北仑区委、区政府为配套柴桥区域芯港小镇建设,解决高科技企业员工子女入学问题,与浙师大合作共建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由原芦渎中学和芦江书院整合改建。目前第一期1300万元的改建工程已经完成,二期工程正在筹备中。

    芦江书院作为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办学将由浙师大负责顶层设计和教学指导。芦江书院成立学校理事会,由教育局局长任理事长、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长任副理事长共同统筹领导学校的发展,同时由浙师大选派谢群教授担任学校发展委员会主任,带领十余名各学科博士、教授每月定期驻校指导办学,指导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

    芦江书院小学部与东海实验学校合作办学。两校联合招生、师资统筹、资源共享、共同提升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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